2004年5月7日深夜,杨某携带作案工具骑自行车行至汉川市马鞍乡油河村与孙湾村交界的农田附近,盗割正在使用的一条200对的电缆线100米,价值1930元,导致两村约150户固定电话信号中断10小时。
同年8月4日深夜,杨某采取同样手段在新北公路庙头段盗割正在使用的一条300对电缆线35米,一条100对的电缆线80米,价值共计2445元,导致附近村庄约200户固定电话用户信号中断10余小时。
同年9月4日深夜,杨某伙同其妻贺某再次行至庙头镇六百弓村附近,盗割正在使用的一条电缆线时,被庙头电信所值班人员发现。杨某逃脱,其妻贺某被当场抓获。因电缆线已被割断,导致70余户固定电话信号中断达10小时。杨某两次所盗得电缆销赃得款1400余元。
中国法院网 樊斯坦 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