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上午,28岁的甘肃女子马美娜因运输多达1.8公斤的毒品海洛因,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犯运输毒品罪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今天,相貌清秀的马美娜身着一件白色的运动夹克站在法庭上,一边抽泣一边听法官对她的判决。当法官读完判决书,马美娜早已经泣不成声。
2006年2月初,马美娜在两名男子的指示下来到云南广通。当晚,一红一绿两只女士手提包和4000元钱送到了她所住的宾馆房间内。马美娜被告知,在手提包底部夹层处藏有毒品,需要她运到北京去,每克毒品付给她20元运费。
2 月12日早晨,马美娜到达北京,入住西客站附近一家招待所。不久她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里一名男子告诉她送货的具体方位。马美娜撕开红色的女包,见到底部夹层内藏着三块长方形砖样物品,外面缠绕着黄、黑两层胶带,后经鉴定三块毒砖重达906克(纯度12.7%)。马美娜将这些毒砖装入一个白色手提袋内,赶到指定地点,在准备交货时被警察抓获。警察随即在旅馆内起获了另一提包内的毒品海洛因909(纯度13.8%)克。
法院经审理查明,马美娜明知是毒品而进行运输,且运输数量大,依法应予惩处。马美娜在庭审中称是为了筹钱给丈夫治病才运输毒品,请求对其从轻处罚,法院认为该理由于法无据,不予采纳。但是,马美娜是受他人指使犯罪,认罪态度好,所运输毒品纯度不高,且未流入社会,故对马美娜判处死缓。
中国法院网 常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