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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拆迁当事人该如何维权
发布日期:2015-05-22    作者:孙新律师
房屋是我们遮风挡雨、安身立命的地方,但近年来由于城市基础设施及城镇化建设,我们的房屋面临被拆迁的可能性越来越大。有些被拆迁户以为只要顽死抵抗不签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就可万事大吉,虽然国务院590号令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但现实中全国各地却频频爆发暴力拆迁引发的悲剧。当遇到暴力拆迁时,不能以暴制暴,那将使自己陷于更加被动的境地,那在面对拆迁时,你该如何维权呢?
首先,遇到暴力拆迁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要求公安机关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法和国务院590号令的行为,对于触犯刑律的要求追究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或者其他可能的故意伤害罪等。如果遇到公安机关不作为的情况,要及时的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搜集相关的证据材料,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对存放于被拆迁房屋内的贵重物品及重要文件进行妥善保管,有条件尽可能移至其他安全处所进行保管。如遇紧急情况无法及时取出上述物品,就有可能面临遗失或灭失危险,而作为权益受侵害方举证却相当困难,有可能吃哑巴亏,故应提前做好防范。
最后,在法定期限内按国务院590号令和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寻求司法救济,即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怠于起诉或提起行政复议,最后超过起诉期限令自己陷于被动(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又不提起诉讼的视为认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故及早寻找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能最大限度的维护住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当遇到拆迁时一定要主动了解相关拆迁法律知识,并且寻找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代理,主动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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