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建设局原副局长黄清良受贿案,由龙马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该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黄清良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5年,黄清良利用其先后担任龙马潭区龙马大道建设工程指挥部工程处工作人员、副处长、处长以及龙马潭区建设局副局长的职务之便,在工程质量监管、支付工程款等方面为建筑工程承包人、材料供应商提供方便,共收受“感谢费”7.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