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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法中转化的抢动问题
发布日期:2015-04-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刑法中转化的抢动问题:

  【例题·案例分析】案情:甲与余某有一面之交,知其孤身一人。某日凌晨,甲携匕首到余家盗窃,物色一段时间后,未发现可盗财物。此时,熟睡中的余某偶然大动作翻身,且口中念念有词。甲怕被余某认出,用匕首刺死余某,仓皇逃离。(事实一)

  (2013-4)

  就事实一,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甲携带凶器盗窃、入户盗窃,应当成立盗窃罪。如暴力行为不是作为压制财物占有人反抗的手段而使用的,只能视情况单独定罪。在盗窃过程中,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而使用暴力的,才能定抢劫罪。甲并非出于上述目的,因而不应认定为抢劫罪。在本案中,被害人并未发现罪犯的盗窃行为,并未反抗;甲也未在杀害被害人后再取得财物,故对甲的行为应以盗窃罪和故意杀人罪并罚,不能对甲定抢劫罪。

  学员问:如果甲发现余某家中没有财产后想要逃走,但此时余某发现了甲,甲进行阻止。余某将其刺死,如何定性。

  法律教育网老师回复:此时老师认为构成抢劫罪,因为这里有抗拒抓捕的行动,所以转为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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