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2015司考民法讲义:判断是否属于民事法律关系
发布日期:2015-04-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1.首先判断是否有民事法律事实,重点考查是否存在:合同、侵权、缔约过失。

  2.直接排除不受民法调整的:

  (1)好意施惠:下列“无偿”约定属于好意施惠关系:

  ①搭便车;

  ②乘客叫醒另一乘客到站下车(05年考题);

  ③顺路代为投递信件;

  ④邀请参加吃饭、跳舞、郊游、看电影等;

  ⑤为人指路;

  ⑥转述好消息等。

  (2)恋爱关系、婚约(婚约本身不受调整,但因解除导致的财产返还可受调整);

  (3)合同界域之外的约定:貌似合同,但是按其性质不适宜采用合同法调整或者以合同法调整将产生不公正的结果的。例:买彩票协议。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