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2015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证据保全的措施
发布日期:2015-03-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2015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证据保全的措施。对不同种类的证据,可采取不同的保全措施,一般来讲,对证人证言,可以录音或制作询问笔录;对于物证,可以进行勘验或封存原物;对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尽量提取原件,提取原件有困难的,可采取复制的方法;对需要及时鉴定的有关事项,要及时地进行鉴定。证据保存措施的采用,以服务于保存证据的证明力为目的,在该目的下,采取保存的措施可以灵活多样,甚至可以对一种证据,采取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保存措施。

有关证据被采取保全措施后,其法律后果为,就该证据能予以证明的争议法律关系中的相关事实,可以免除有关当事人提供证据的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