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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法院借助失信黑名单成功执结一买卖合同案
发布日期:2015-03-18    作者:马家强律师
新泰法院借助失信黑名单成功执结一买卖合同案
原标题:我院借助失信黑名单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来源:新泰法院网
近日,我院执行一庭巧用“失信黑名单”制度的威慑作用,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江苏省镇江正宇电器仪表有限公司与山东某集团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我院调解,山东某集团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应于2013525日前付江苏省镇江正宇电器仪表有限公司货款63 876元,到期后,山东某集团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约定偿还欠款。江苏省镇江正宇电器仪表有限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山东某集团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偿还欠款及违约金计8 4574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多次到山东某集团环保工程公司开展执行工作,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执行方案,争取双方执行和解。因协商不成,法院通知被执行人山东某集团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及时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但该公司仍拒不执行。鉴于该公司拒绝履行法律义务,我院决定将该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惧怕企业在办理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被执行人山东某集团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联系,履行了还款义务,案结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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