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关于征地拆迁的咨询
发布日期:2015-01-19    作者:石志忠律师
关于征地拆迁的咨询
赵先生,今年55岁,离异人士,原籍江西,5年前,与南京某涉农街道某社区的同为离异的李女士登记结婚。同年,户口迁入李女士家中,也居住在李女士家中很长一段时间。后,跟随亲友到国外务工。今年回来时发现家中房屋已夷为平地,原来本地政府实施了征地拆迁。因为再婚夫妻,离多聚少,与妻子李女士感情也很淡漠了。问及李女士拆迁事宜,李女士不置可否。想咨询一下,自己有无享受征地拆迁方面的待遇?
石志忠律师(18912900832)分析:
征地拆迁涉及到两大工作,一是征地。把土地由集体性质征收为国有。对原土地上承载的劳动人口进行安排,以前是前集体或国有单位工作,现在由于是社会主市场经济了,企业也在风雨飘摇之中行走,而以“代劳费”形式,类似于企业改制的身份置换金或买断工龄钱,一次性“买断”你当农民的权利。二是拆迁。对被征收土地上房屋、附属物等实施拆迁,进行货币补偿,并结合原房产权面积或人口,提供中低价商品房进行安置(通称安置房)。国家对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各地是各自为政,但都得按既定的政策文件进行,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一般是以县一级政府出台的文件为准,各地政策会有所不同。有的是房屋产权面积等面积置换房;有的原房货币补偿,安置房按需安置人口(常住人口)提供对应面积的安置房。但前两种安置方式,都得支付一定价款,一般比较低。
赵先生婚迁入户,依年龄及婚龄来看,房产估计是李女士的婚前财产,所以情况比较复杂,是否享有征地拆迁方面的权利,可以从两个方面了解一下。一是先了解一下当地的征地拆迁政策,结合自己的情况进行对照,可以到拆迁部门对是否属于安置对象进行咨询,必要时可以要求拆迁部门提供实施征地拆迁的政策文件,以确定是否属于安置对象,是否有补偿、是否有安置。二是征地拆迁,各被拆迁户都与征地拆迁部门签有拆迁补偿协议、安置协议。现在此地已拆迁完毕,应当说都已达成协议,可以到拆迁机构查阅一下自家的协议,以确认本人是否在安置协议中有所安排、如何安排。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再寻求解决办法,避免盲目出击,产生不必要的矛盾纠纷。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