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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车主被自己车压死的能要求三者险赔偿吗?
发布日期:2015-01-08    作者:张静律师
马某为车主,在车辆维修过程中,因千斤顶失灵,车辆倒塌将站在车旁打手电照明的马某压死,本案中,马某能主张交强险和第三者险赔偿吗?
律师解答:都不能,理由如下:
首先,马志清作为被保险人,不属于“第三者”的范畴,不能获得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第三者责任险赔偿的条件是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并造成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且该意外事故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只有符合上述条件才能启动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
其次,第三者责任险只对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如果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损失不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则直接由交强险全额赔偿,仅有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损失超过交强险限额,交强险赔偿不足的部分,才能启动第三者责任险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如前所述,马某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被保险人,也是第三者责任险的被保险人,本案的事故并没有发生于被保险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过程中,故马某依法不能获得交强险赔偿,也不能获得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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