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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在安全生产事故中受伤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发布日期:2014-08-27    作者:张静律师
案例:在佛山打工的李某因工致五级伤残,除工伤待遇外,另行要求精神损害赔偿6万元。近日,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十条规定,判决创业达公司支付李某精神损害赔偿金60000元。
  点评:向工伤侵权人同时索赔精神损害赔偿金获胜诉,标志着对工伤劳动者的保护力度更大了,而用人单位不注意安全生产、对劳动者造成人身损害的法律风险随之加大。
实际上在工伤保险待遇里并没有精神抚慰赔偿的相关规定。根据《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通过民事程序来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该司法解释也并没有过排除工伤的员工可以获得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另外,《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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