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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业秘密的意外获得?
发布日期:2014-12-27    作者:黄梓瀚律师
对商业秘密的意外获得,包括因意外事件和行为失误使有关信息为行为人所知。事件和行为失误可能发生于权利人方面,也可能发生于行为人方面。
在意外获得的法律关系中,实际上有两方面问题需要考虑,一方面,“权利人”是否采取保密措施,也就是说有关信息是在采取了保密措施前提下意外泄露的,还是在没有采取保密措施的前提下意外泄露的;另一方面,“行为人”是否知道自己意外得到的是他人的商业秘密。
权利人未采取保密措施,意外获得者使用、披露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行为人知道获得的是他人的商业秘密,这时对意外或失误获得的商业秘密,行为人应该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不得使用和披露。
如果行为人在知道是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对意外或失误得到的商业秘密进行了使用、披露,也会构成侵权,应该承担禁止使用和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如果行为人在还不知道是商业秘密时,对意外或失误得到的商业秘密进行使用,导致自己的经营行为产生重大变化,对该商业秘密产生了严重依赖性,其后行为人知道了是他人商业秘密的,司法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合理安排,可以不禁止使用和不支付使用费,也可以要求行为人支付合理使用费或对使用附加其他条件,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禁止使用并作出相应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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