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三国法基础考点:系属公式
发布日期:2014-12-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系属公式,又叫冲突原则,就是把一些解决法律冲突 的规则固定化,使它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或为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处理原则,以便解决同类性质的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系属公式是通过双边冲突规范发展起来的。
几种主要的系属公式:
常用的系属公式有属人法、物之所在地法、行为地法、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法院地法、旗国法、最密切联系地法,等等。
(一)属人法
属人法,是以法律关系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惯常居所作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属人法一般用来解决人的身份、能力、亲属、继承关系等方面的民事法律冲突。
(二)物之所在地法
物之所在地法,是指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物所在国家的法律,它常用来解决有关物权,特别是不动产物权的法律冲突问题。
(三)行为地法
行为地法,是指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或非法行为发生地所属法域的法律,它起源于场所支配行为这一法律古谚。由于法律行为 的多样性,行为地法又派生出下列一些系属公式
(1)合同缔结地法,一般用来解决合同的成立、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同的方式等方面的法律冲突问题;
(2) 合同履行地法,一般用来解决合同内容,特别是合同履行方面的 法律冲突问题;
(3)婚姻举行地法,一般用以解决涉外婚姻关系尤 其是婚姻方式方面的法律冲突问题;
(4)侵权行为地法,一般用来解决 涉外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冲突问题。
(四)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
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是指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按其意愿自主选择的那个法域的法律。法律采用这一系属公式表明其承认当事人在一定限度内有依其意愿选择法律的自主权,这种作法又叫做意思自治(autonomy of will)。它主要用来解决涉外 合同的法 律适用问题。
(五)法院地法
法院地法,是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家的法律。它常用来解决 涉 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
(六)旗国法
旗国法,就是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它常用来解决船舶、航空器在运输 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的法律冲突问题。
(七)最密切联系地法
最密切联系地法, 是与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方的法律。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但其真正确立和发展则是近几十年内的事情。目前,它既是一个法律选择指导原则,又作为一个系属公式大量出现于冲突规范之中,适用于许多不同性质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尤其适用于涉外合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