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医院因书写病历潦草被判存医疗过错
来源: 深圳罗湖区法院
2014年11月21日,北京市朝阳法院向朝阳区卫生局发出医疗纠纷典型案例通报,公布了近期审理的五起医疗纠纷案件,指出案件反映出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朝阳区卫生局表示,将对通报全文及时转发辖区各医疗机构,指导整改。
朝阳法院民一庭庭长陈晓东介绍,截至11月20日,已适用速调快结机制化解医疗纠纷17件、适用第三方调解的司法确认机制确认调解协议效力34件,适用督促履行机制敦促医疗纠纷案件131件,这些案件已履行,履行金额高达1634万余元。
典型案件 病历看不懂 无法鉴定
2012年12月,2岁的小伟(化名)因发热咳嗽伴憋喘,一天之内3次在父母陪同下到某儿童医院就诊,后因病情加重入院。2013年1月,小伟去世。小伟父母认为医院存在过错,索赔81万余元。
审理中,小伟父母提交了病历手册,但因字迹潦草难以辨认,导致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鉴定受阻。后法官与医患双方花费大量时间、精力核对,仍有部分内容难以识别。
最终,鉴定机构认为医院存在过错,该过错与小伟的死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医疗过错参与度为10%-80%。最终,法院判令医院承担45%的赔偿责任,判赔损失40余万元。
死亡证明出错 无法火化
今年1月3日,90岁的杨老太因“喘憋伴双下肢水肿”入住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某医院抢救,1月17日经抢救无效病逝。
医院在为家属开具患者的《死亡证明书》时,在第四、五联将杨老太的身份证号码填写错误。杨老太追悼会当天,家属在办理火化事宜时,因《死亡证明书》填写错误受阻,导致原定的追悼会及遗体告别仪式被打乱。无奈,患者家属当即往返医院,办理了补正手续。(法制晚报讯记者王晓飞)
业内人士:字迹潦草为留住病人
医生书写的病历和处方为何总是龙飞凤舞?某大型医院内科负责人认为,这与患者太多、防止患者到社会药房买药等因素有关。
他说,目前,大部分医院住院部病历都实行了电脑打印,除签名外,基本上不存在手写情况。因此,住院病历相对规范清晰。而医院门诊病历,每个医生每天都要面对数十甚至上百个患者,“医生要写的字太多,同时,为保证书写速度,字迹难免潦草。”
不过,他认为,最重要的因素是医生为了防止患者到社会药房买药。“你想想,患者一旦到社会药房买药,医院的药品加价就赚不到了,医生的开单费也就没有了,谁还想让患者看清病历上药品名称呢?”
“天书病历和处方连医生也不一定能看懂,如果病人转院,其他医生很难详细掌握患者的病史。”他认为,这些“带病”的病历往往会成为损害医患双方的“双刃剑”,导致医疗纠纷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