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贩卖、运输毒品罪辩护
发布日期:2014-10-27    作者:110网律师
案情简介201211月至20136月期间,周某等三人先后多次从广州运输冰毒到浙江海盐地区贩卖,被海盐县公安机关侦查破获,查获未出售冰毒(甲基苯丙胺)126.45克及含甲基苯丙胺、咖啡因成分毒品0.09克。最后,经侦查确定本案最终涉案毒品数量为960克。


办案过程:本案为法律援助案件,本律师接到嘉兴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时,本案已移送至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考虑到本案为毒品犯罪,且涉案数量惊人,很可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本律师与同事顶着鹅毛大雪在第一时间前往法院阅卷,并去平湖市看守所会见周某,了解案情,并为其作情感上的疏通。
    在办案中,本律师发现周某属于累犯,曾有贩毒前科,并曾被判处有期徒刑。这给本案的办理带来了极大难度,因为本律师清楚的知道周某的生命已命悬一线。

辩护意见
:开庭时,本律师从多个角度出发,其中重点阐述当前我国“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力保周某的生命,请求适用死缓。
判决结果: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周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