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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路边玩耍被撞身亡 父母疏于看管判担次责
发布日期:2014-10-22    作者:110网律师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监护看管的义务,疏于看管造成未成年子女人身伤亡的,父母同样要承担相应责任。近日,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致儿童死亡的民事赔偿案件。

  怀远县某镇街道靠近省道,来往车辆众多,2014年8月23日下午,马某驾驶轿车经过该街道路段时,因车速过快撞上正在路边玩耍的女孩张某,张某当即被撞身亡。该次事故经交警认定马某负主要责任,张某的父母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张某的父母作为张某的近亲属将马某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37490元。

  法院审理认为,马某超速驾驶机动车,在行驶中疏于观察路面行人动态,具有过错,是发生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同时,张某的父母作为张某的监护人,理当尽好看护和管理责任,但因责任意识不强,对张某疏于看管,对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失,应当承担过失责任。交警队的事故认定书认定责任得当,最后,在法院主持调解下,保险公司赔偿原告等人212500元,马某也积极地赔偿了原告,并获得了原告的谅解,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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