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某拆迁案 成功为当事人获得满意补偿
案情简介2014年,北京市某地区进行拆迁规划扩宽改造公路,姚先生位于路两边的两个门面房和住宅也在此次改造范围内。2014年年初区人民政府公布拆迁补偿标准,对本村居民实施的安置补偿是每人补助50平米。姚先生与爱人共育有三个子女,由于孩子户口签迁出,镇政府只给补偿100平米,姚先生觉得不公平,拒绝签订协议。在交涉未果的的情况下,村委竟然置法律与不顾,乘着夜晚,把姚先生的两处房屋(分别位于路两边的门面房及住宅)强制拆除。身为受害人的姚先生决定捍卫自己的基本权益,为此姚先生委托律师北京市嘉安律师事务所全权代理此次拆迁事件。
办案过程
律师在委托人姚先生的授权下,正式介入案件。律师了解到,在房屋被强制拆迁过程中姚先生曾报过警。接警后,公安部门并未履行相关义务,从而给姚先生的财产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律师在详细了解了事件的因果关系后,详细制订维权方案。针对拆迁方强硬的态度和案情紧急的现实情况下,律师决定先向当地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在律师的指导下,姚先生分别于2014年6月及2014年7月就市公安局行政不作为行为,向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然而他们官官相护,竟然沆瀣一气,以各种理由驳回行政复议申请书。发生复议难这样的情况,律师早已预料到了
郑爱丽律师回去后重新整理了手中的拆迁文件及政府的答复意见等材料,认真审视了政府部门回执的《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和对方的答辩意见书。律师经过分析将侧重点放在对方答辩陈述上,结合公安部门递交的“人证以及出警记录”等文本证据材料,经反复推敲,发现对方在答辩中递交的证据材料存在伪造现象,同时对方提供的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存在质证。律师以此为突破口,起草了向法院递交的行政起诉书并充分准备了应对策略,这坚定了姚先生的信心。姚先生开始向法院相关部门投递律师起草的法律文书。
姚先生在郑爱丽律师团的帮助下向城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法院在接到姚先生的申请后,受理了此案。同时相关政府部门召开了会议,并要求拆迁相关部门与拆迁户姚先生好好协商。姚先生接到消息后激动地打来电话,告诉律师,现在政府准备跟他重新谈判,在他要求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谈判。情势顿时变得明朗了,律师随后给姚先生制订了谈判思路以及补偿方案。最终由原来补偿100平米改为300平米,同时给予了33万的现金补偿。郑爱丽律师不但为姚先生把子女应得的补偿争取了回来,同时因拆迁给店铺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取的了补偿.
律师点评:
中国式拆迁的现状:立案难。由于法院和政府相关部门在拆迁类事件立案的过程中存在官官相护,造成被拆迁人在立案过程中受挫,使拆迁人丧失了法律维权的信心。孰不知,立案是拆迁维权的第一步,在成功立案后,我们就已经拿到了成功维权的钥匙。姚先生在遭遇立案难的情况后,并没有气馁,在自己积极奔走下,借住律师的专业技巧,终获立案成功。所以,被拆迁人一定要坚定成功立案的目标,对法律维权树立信心,切莫因立案受挫而误走歧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