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为赵某聚众斗殴案成功辩护
发布日期:2014-09-04    作者:杨俊圣律师


20138X日,被告人赵某伙同同案人李某、陈某、钱某等人,在BY区某路某号,持铁棍、西瓜刀等工具将宋某、钟某殴打至轻伤,将刘某殴打至轻微伤。之后,赵某被逮捕,羁押于BY区看守所。
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赵某及其亲属的委托,指派杨俊圣律师作为赵某聚众斗殴一案犯罪嫌疑人赵某的辩护人。经杨律师多方努力,被告人赵某及其家属与被害人宋某、钟某和刘某达成和解协议,赵某取得被害人谅解。通过多次会见、阅卷,杨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赵某做减轻辩护,最终,广州市BY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赵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赵某及其家属对该结果都表示满意。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