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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发布日期:2014-08-03    作者:钟晶律师
案情简介:被告告张某某从1996年国家二轮土地承包开始就承包了该村的一块土地,并办理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2014年国家要进行征地,就在进行土地丈量时同村的一家人出来阻止征地丈量,说这块地是他们的,他们也有土地经营权证书。政府部门介入了解到该地以前确实是这家人的,不过在1994年的时候他们就弃耕了,村里收回之后又进行了流转,协商不成这家人将张某某告上了当地的法院。张某某委托本律师出庭应诉答辩律师分析:本律师接案,从村上调取了相关的证据,以及我们手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补助卡、义务卡,这些证据完全能证明被告是该地的合法承包权人。同时本律师在调查了解的过程中还发现原告一家人的户口已经全部迁出农村,签到另一个城市。庭审中原告方提供了大量的证人证言,证明这块地原来是他们的,并且也出示了最早的承包证,本律师答辩时以对方其耕在先,我方承包,并且也有国家颁发的土地承包证以及地亩册能证明。更何况原告全家早就已经将户口迁到城市,其没有权利在主张土地承包经营权。最终法院采纳了本律师的意见,驳回了对方的诉讼请求。办案总结:以前土地不值钱,大家都不爱耕种,这几年征地情况频繁发生,一征地就能分不少钱的,使得大家都开始抢地,所以一旦发生这样的纠纷,要认真对待,不能完全出于金钱的目的进行抢占。同时也要提醒大家,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中土地承包证或合同是最为有效的证据,一定要保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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