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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天津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最新)
发布日期:2014-07-28    作者:刘秀章律师
2014年天津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32658元;
二、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850元;
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405元;
四、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155元;

五、职工平均工资51120元;
六、从业人员平均工资65368元;小额诉讼标的为19610.4元。
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9954元;
八、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1、农林牧渔业59144元;
2、采矿业80675元;
3、制造业62956元;
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14382元;
5、建筑业56369元;
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5285元;
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8947元;
8、批发和零售业58157元;
9、住宿和餐饮业36844元;
10、金融业153846元;
11、房地产业68425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6474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26432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67604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8559元;
16、教育81474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92878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1705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94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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