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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建立结对助学QQ群、支配学生接收资助的银行卡构成诈骗罪案【学习札记294】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294(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旭整理发布)(2013)参阅案
发布日期:2014-07-27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通过建立结对助学QQ群、支配学生接收资助的银行卡构成诈骗罪案【学习札记294】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294(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旭整理发布)(2013)参阅案例64
叶某某通过建立结对助学QQ群、支配学生接收资助的银行卡构成诈骗罪案
【裁判摘要】
行为人通过在互联网上建立结对助学QQ群,利用欺骗手段支配接收资助人银行卡,将他人资助贫困学生的助学款非法占为己有的,应认定为诈骗罪。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旭摘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2013年第4期,总第28辑,法律出版社  201312月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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