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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了女方家10万的彩礼,之后领了结婚证,怎么通过法律手续要回彩礼
发布日期:2014-07-17    作者:聂晓东律师


我给了女方家10万的彩礼,之后领了结婚证,到现在才三个月,没有共同生活,现在女方家因为之前答应的陪嫁不兑现,弄的家里人很生气,如果分手离婚,怎么通过法律手续要回彩礼
我的回复:你好,根据你的陈述,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共同生活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主张对方返还彩礼,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因此双方属于第二种情形,因此想要索要彩礼应以离婚为前提,希望为你提供的法律服务给你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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