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因为女方毕业户籍没有落时,所以没有领结婚证,男方给女方彩礼八万,其中女方给其父母一万,共同生活两年其间男方工资给女方五万,离婚女方应不应该退还
发布日期:2013-03-18    作者:聂晓东律师
因为女方毕业户籍没有落时,所以没有领结婚证,男方给女方彩礼八万,其中女方给其父母一万,共同生活两年其间男方工资给女方五万,离婚女方应不应该退还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结合《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答复如下:1、如果你们确实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依法男方是有权要求返还全部或者部分彩礼的。但是法院在具体处理时肯定会为你们主持调解而且尽最大努力促成调解。2、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在法律上仍然属于非法同居,非法同居期间一方的个人收入并不当然认定为共同财产,所以如果对方如果能证明他将个人工资交予你并且尚有剩余,是可以要求您返还的。毕竟已经共同生活两年,建议你们最好自行协商处理此事。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