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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办理结婚证在一起生活三年,现在如果分开,男方给女方的彩礼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发布日期:2013-04-03    作者:聂晓东律师
没有办理结婚证在一起生活三年,现在如果分开,男方给女方的彩礼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回答如下:彩礼是我国民间存在的一种习俗,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条件的附条件赠与。只有婚姻关系缔结并且形成实质性的夫妻关系,才视为条件完成。我国婚姻法解释二也对此情形进行了规定,规定对于没有缔结婚姻关系或者缔结婚姻关系之后没有实质性夫妻关系的,男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因此,就您提问中所叙述的情形,由于没有办理结婚证,彩礼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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