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顾客在酒店免费存车场丢车,酒店是否应当给予赔偿?
问:
今年3月6日,我开自己的桑塔那轿车到一大众汽车维修点修车,修完车后,我到维修点旁边的一家门前有停车场的酒店就餐(酒店门口有一块顾客免费存车的醒目标牌)。后按照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安排,我将车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后就到饭店吃饭。吃完饭回到停车场去取车时,我发现摩托车不见了,遂与管理人员一起报了警,但一直没有破案。我后找到酒店要求赔偿丢车损失,但酒店却说,他们是方便顾客的免费存车场,在保管过程中没有重大过失,不应赔偿。请问顾客在酒店免费存车场丢车,酒店是否应当给予赔偿?
答:
现就你的问题作如下简要回答: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据此,你到酒店消费并且将自己的财产即轿车交给酒店保管,酒店就对你的轿车有了法定的保管义务。其次,从合同关系来看,你到酒店就餐而将轿车停在酒店有专人看管的停车场保管,酒店没有收取保管费用,表面上看似是无偿保管,而实质上是有偿保管。因为酒店之所以未收取你保管费,那是因为你是该酒店的顾客,你已与酒店形成了饮食服务合同关系。在该合同关系中,你的义务是按照约定支付就餐价款;酒店的义务是向你提供适于就餐和符合保障顾客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服务。为前来就餐的顾客“免费存车”,已经成为一些酒店招揽顾客和增强自身竞争力的有效手段,况且酒店安排员工看管车辆的工资也是计入经营成本的。因此,就履合同义务而言,酒店也有义务为你保管好轿车。综上,酒店对你轿车的丢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