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能否享受最低工资保障?
问:
我的表哥是一名在南方打工的农民工,他在一家物业公司任保洁员,该公司每月给他的工资是450元。今年4月,他所在城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520元。请问,我的表哥作为农民工能否享受最低工资保障?
答:
现就你的问题作如下简要回答:
根据《劳动法》第48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最低工资规定》第3条规定:“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第1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据此,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一种法定制度,其目的在于维护劳动者获取合理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用人单位在国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颁布后,应及时向劳动者兑现最低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农民工虽然身份是农民,但同样是劳动者,其合法权益同样受劳动法保护,用人单位不得以身份为由对农民工进行歧视,实行同工不同酬,更不能因劳动者系农民工而拒绝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否则,农民工有权通过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提起诉讼等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