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民法:法人资格的取得
发布日期:2014-04-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1、机关法人
机关法人自批准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无须登记。
2、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1)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自批准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2)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批准成立后,尚须办理核准登记,方可取得法人资格。
3、企业法人
经批准成立后,尚须办理核准登记,方可取得法人资格。
4、公司法人
(1)有限责任公司原则上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2)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特许经营的营利法人,须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办理核准登记,方可取得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