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司法考试行政法: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发布日期:2014-04-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处罚法定原则
行政处罚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包括处罚设定法定、实施处罚的主体法定、处罚的依据法定、处罚的程序法定;
(二)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处罚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设定与实施公平正直,没有偏私;
处罚公开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设定与实施要向社会公开,包括①对违法行为给予处罚的规定要公开,未经公开的规范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②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的程序必须公开。
(三)一事不再罚原则
(1)针对一个违法行为,一个处罚主体或多个处罚主体不能根据同一个法律规范再次作出处罚;
(2)针对一个违法行为,一个处罚主体或多个处罚主体不能根据不同的法律规范作出同一种类的处罚;
(四)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五)保障权利原则
法律赋予相对人在处罚的过程中享有称述权、申辩权、听证权、申请复议权、提出诉讼权利及赔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