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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房的法律定性
发布日期:2014-04-04 作者:
张国权律师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黄石、淮安等6个城市明确被列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昨天,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证实此事,北京等6城市列入共有产权住房试点。
所谓的共有产权房在法律意义上将应该属于共有的财产。当然可以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而目前国家推出的共有产权住房主要为国家和住户的按份共有财产。
针对该房产,住户可以待自己资金充分时,将国家所持有的产权购买过来。该房屋主要是为了满足经济困难的住房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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