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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作协议书(仅供参考)
发布日期:2014-03-31    作者:李德力律师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
乙方:邹                     (以下称“乙方” )
项目前期物业,由有限公司委托甲方进行管理服务;甲乙双方为共谋发展,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该项目前期物业共同运营、管理服务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
一、物业基本情况:
    1、名称:项目
2、类型:住宅、商业店铺、车位与商业楼
3、物业管理初期运营起始时间:年月日
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有关依据、内容、标准:
1、委托方地产有限公司与受托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年月日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2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房屋买受人(亦称为“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3商业楼有关保安、保洁服务的具体标准要求
三、前期物业管理所需办公设备及维修工具:
    费用共计约:万元(详附件:办公设备及维修工具清单),在购置时由甲方先行垫付,后按48个月分摊计入前期物业服务成本;办公设备及维修工具在协议期满时移交甲方,归甲方所有。
四、甲乙双方合作方式、期限:
    合作期内共同出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1、本项目甲方占股0%,乙方占股0%经测算物业管理正常运营初期共需出资25万元,按股份比例,甲方须于201年月日前出资17.5万元至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乙方须于20年月日前出资万元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以确保初期项目物业管理自201年月日起开始运营;协议期内,甲乙双方共同出资的金额作为前期运营费用及运营储备金;当运营储备金低于15万元时,甲乙双方仍须按各占股份比例出资,确保运营储备金不低于15万元。
2、甲乙双方合作期:自201年月日起至201年日止;合作期满,如甲乙双方仍愿继续合作,则双方续签本协议。
3201年月日为第一个测算年度,如双方未续签本协议,按各占股份比例,甲方占年度测算总盈亏(含双方出资余额)的70%进行分成或投入,乙方占年度测算总盈亏(含双方出资余额)的30%进行分成或投入。
4、如双方续签本协议,则以后每年的430日为测算年度;按甲乙双方各占股份比例,甲方占年度测算总盈亏(不含双方出资余额)的70%进行分成或投入,乙方占年度测算总盈亏(不含双方出资余额)的30%进行分成或投入。
五、 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物业运营统筹、管理全面工作,解决本项目一切与物业服务有关的问题。
    2、甲方不定期对乙方负责的物业运营服务质量及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3、甲方不定期对乙方管理的本项目财务帐目进行核查。
    4、物业运营用章(公章及财务章)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审批并登记。
    5、运营过程中所有收入款项必须入福建百居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账户;所收取的装修保证金、建筑垃圾清运费、水电周转金等必须专款专用;所有支出款项必须经甲、乙方共同审批方可支付。
    6、运营过程中所有物业人员聘用、解职、离职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审批并建档。
    7本合作协议期满后,若甲方对外委托,在乙方履行本协议良好,并在
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受托的权利。
六、其他
    1、自物业交付之日起,未售、未交付业主使用空置房物业服务费由甲方
按未售空置房物业费总额的100%承担,核算后支付至福建百居乐物业管理有
限公司账户,收取后再予退还甲方
    2、开发商前期所赠送业主的物业管理费,核算后由甲方支付至福建百居
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账户
七、终止协议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提前与乙方无条件终止本协议:
   1、在履行本协议时,因乙方管理不善、严重疏忽造成重大事故、投诉及经济损失的;
2、若乙方发生管理不善,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未予纠正
的情况;
3、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形象或声誉严重损害的,或造成本物业商业机
密泄露的情况。
   4乙方如有造假或不配合管理行为的。
八、本合作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作协议若有未尽事宜之处,双方另行友好协商。
 
附件:办公设备及维修工具清单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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