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办保险因工受伤单位应否赔偿?
请问:
李某在某私营企业打工,与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但该企业并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李某在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受工伤住院治疗,企业不愿赔偿。请问,李某应否获得工伤赔偿?
回答: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伤职工获得相应的权益保障。因此,李某所在的私营企业不办工伤保险是违法的。李某可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不论劳动者是否有过错,只要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依法都应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因此,如果李某被认定为工伤,所在企业应按规定支付有关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