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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能继承吗?
发布日期:2014-03-25    作者:聂晓东律师
请问:
我朋友在外出途中,不幸被一车辆撞成重伤,在医院肇事车主即以书面形式承诺给我朋友精神抚慰金2万元,但后来我朋友因医治无效死亡。请问:针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我朋友的继承人能继承吗?
 
 
 
回答:
你好,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形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根据以上规定,在医院肇事车主即以书面形式承诺给你朋友精神抚慰金2万元,此时,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已经变成了具体的财产债权,你朋友死亡后其继承人就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应当能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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