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用砂石料买卖合同(2010版)
编号 上海市建筑用砂石料买卖合同 示范文本 (2010版)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石材行业协会 合同编号: 上海市建筑用砂石料买卖合同(2010版)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建筑用砂石料买卖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品名、数量、价格产品名称
| 产地
| 规格 等级
| 数量 (吨)
| 单价 (元/吨)
| 金额 (元)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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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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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交易的砂石料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1.国家标准 □ GB/T14684-2001《建筑用砂》□ GB/T14685-2001《建筑用卵石、碎石》。2.行业标准 JCJ 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测方法标准》。3.其他: 。第三条 交付方式1.交付时间与数量: 。2.交付方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1)乙方送货。(2)甲方自提。(3)其他: 。3.交付地点: 。第四条 验收1.乙方送货或由乙方交由第三方承运的,在产品运抵交货处后,甲方应在 日内做好验收工作。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该批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或《砂石产品质量保证书》。交货时,甲方应与乙方一同验收,验收完成后甲方应出具验收单。3.甲乙双方对砂石料质量有异议的,需要对砂石料进行物化检测的,双方约定在 日内完成检测,并在抽样单上签字确认,根据检测结果协商处理。4.甲方应当在约定的验收期间内将砂石料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乙方。甲方怠于通知的,视为所交付砂石料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第五条 支付方式1.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计人民币 元。(2)款项支付:① 年 月 日,支付 元; 年 月 日,支付 元; 年 月 日,支付 元;②其他方式: 。③乙方供货结束 日内,甲方付清余款。2.双方经自愿协商采取以下结算方式:□现金 □支票 □其他 。第六条 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砂石料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后仍不能达标或不能重新供料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2.乙方逾期交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逾期交付砂石料金额的 %计算。3.因甲方原因导致迟延交付的,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予赔偿。4.甲方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逾期支付价款的 %计算。第七条 其他约定1.甲乙双方对履行本合同期间砂石料价格变动的约定: 。2. 。3.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上海石材行业协会及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第九条 附则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需方:(甲方签章) 供方:(乙方签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本合同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