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美发美容、沐浴行业预付费消费卡买卖合同(2011版)
编号 上海市美发美容、沐浴行业预付费消费卡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2011版)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美发美容行业协会上海沐浴行业协会 合同编号 上海市美发美容、沐浴行业预付费消费卡买卖合同(2011版) 甲方(消费者): 乙方(经营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预付费消费卡买卖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消费卡的类别1.项目:本卡可消费的项目包括: 。2.有效期:¨本卡无有效期。¨本卡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3.使用范围:¨单店使用,地址: 。¨连锁门店通用。4.本卡¨能、¨不能与公司其他优惠促销活动同时使用。第二条 金额及支付方式1.卡面金额: 元,(大写: 元)。2.优惠幅度: 。3.实际收费: 元,(大写: 元)。4.甲乙双方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1)签约时一次性支付。(2)预付 元,余款于 付清。(3)其他付款方式: 。甲方付清款项后,乙方应当开具售卡凭证。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售卡时应向甲方详细说明消费卡的类别、费用和使用方式。2.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消费卡时的安全、方便、畅通。3.消费卡内余额不足支付当次消费,甲方可以现金补足,并一次性享受原折扣。4.甲方在有效期内未使用完卡内金额的,可向乙方要求延期,双方可协商重新约定使用期限、优惠幅度等内容。5.乙方承诺自本合同签约之日起 个月(不少于半年)内,按照签约之日的服务价格提供服务;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乙方可以调整服务价格,但调整幅度超过 %的,甲方有权选择退卡,卡内余额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三项约定方式处理。6.甲方消费卡遗失的,应由甲方本人及时向乙方挂失,乙方应为甲方补办新卡。因甲方未及时挂失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7.甲方消费卡因损坏而无法继续使用的,可持旧卡向乙方办理换卡手续。第四条 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约定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四项第(2)种方式付款的,甲方未按约定支付余款的,只可享受首次实际付款数额相应的优惠幅度。2.乙方关闭、转让、合并、搬迁的,应于 日前告知甲方,并做好消费卡内余额的善后处理。3.因乙方原因终止、变更消费卡使用的,应得到甲方同意。如甲方不同意的,乙方应按甲方实际购买时支付的费用扣除享受优惠幅度后的消费额,全额退还卡内余额。4.因甲方原因退卡的,双方协商按照以下方式处理:¨扣除甲方在此之前按原价计算的消费额,退还卡内余额。¨扣除甲方享受优惠幅度后的消费额,退还卡内余额,甲方承担退卡手续费 元。¨其他: 。5.其他违约责任 。第五条 其他约定 。第六条 争议解决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第七条 附则 1.如消费卡背面条款与本合同冲突,以本合同为准。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