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民法考点练习题:当事人(下)
发布日期:2014-03-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1.甲煤厂与乙火电厂签订了一份煤炭买卖合同,规定该年6月1日甲方向乙方交付煤炭1000吨,乙方于7月1日之前将购煤款200万元划拨到甲方账上,并由丙科技开发公司提供保证。乙方收到煤炭后发现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在和甲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甲方提出反诉,要求乙方支付拖欠的货款。结合案情,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法院应追加丙公司为反诉的共同被告
B.若丙公司申请参加诉讼,法院可以列丙公司为第三人
C.法院应追加丙公司为第三人
D.若丙公司申请参加诉讼,法院可以列丙公司为反诉的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无论丙公司的保证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解释》)第125、126条的规定,在债权人只起诉债务人的情况下,法院不能依职权强行追加保证人参加诉讼,所以AC选项错误根据《担保法解释》第127条的规定,债务人对债权人提起诉讼,债权人提起反诉的,保证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为此时若债务人败诉,则保证人很可能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许可其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所以B选项正确
2.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其生产的电子元件若干,后又销售给丙公司用于电子仪器的装配。在装配过程中,丙公司发现该批电子元件质量不符合要求,遂暂时停止向甲公司支付货款,并要求其赔偿。而甲公司认为该批电子元件并非自己生产,而且在包装运输过程中,也不至于造成损坏,因此质量问题应当由乙公司负责,因此甲公司拒绝了丙公司的赔偿请求,并且要求其支付相应的货款。鉴于此,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法院追加乙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甲公司在诉讼过程中提出反诉,请求丙公司支付货款。在本案中,乙公司可以:( )
A.认为受理丙公司起诉的法院不具有管辖权,因此提出管辖权异议
B.认为甲公司提起的反诉没有道理,因此向法院申请撤回反诉
C.法院判决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时,认为判决有明显错误而提起上诉
D.法院判决其承担责任时,执行法院判决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乙公司在本题中处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地位,因此根据《民诉意见》第66条的规定,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只能在法院判决其承担责任时执行法院判决
3.甲与乙结婚,住在A市,生有一女。后甲在B市遇到丙女,甲隐瞒了婚史与丙登记结婚,并在B市购得住房一套与丙生活。2年后丙以感情不和为由向B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分割财产。乙闻讯后也欲向B市法院起诉甲,要求确认在B市的住房为自己与甲的共同财产。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法院应将乙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法院应当将甲、丙列为共同被告
C.法院应将乙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法院应中止丙诉甲一案的审理,在处理完乙诉甲一案后再继续审理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