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司考国际私法辅导:外国人的民事诉讼地位及诉讼代理
发布日期:2014-02-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1)以对等为条件的国民待遇原则
(2)诉讼代理——哪些人可以代理、授权委托书(公证认证或条约手续)
(3)涉外诉讼的期间、诉讼保全
涉外诉讼的期间通常比国内案件诉讼期间更长(由国内诉讼的15天到涉外诉讼的30天);我国在涉外民事诉讼中,法院只基于当事人的申请或在起诉前基于利害关系人的申请,裁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该类措施。
(4)涉外民事诉讼的审判语言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例题。单选题】甲和乙均是美国公民,甲长期在中国某公司工作,并且在中国有固定的居住地,而乙在法国工作和生活。在2008年的夏天,乙应其朋友甲之邀前来中国旅游,在中国旅游期间,二人因为并行骑自行车时不慎,将一中国人丙撞伤,后来由于在赔偿金的数额方面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丙向中国某地法院起诉。此时甲仍然在中国工作,而乙已经回到法国工作。同时,甲和乙在本案中分别委托了两名中国律师作为他们的代理人进行诉讼,那么,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该外国人应该出具授权委托书。对于该委托书的程序方面。还应该符合哪方面的规定?( )
A.由于甲和乙均是美国公民,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他们所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除了有条约规定的以外,必须首先经美国公证机关的公证,然后再由中国驻美国使领馆认证
B.尽管甲是美国公民,但甲长期在中国工作,并且在中国境内有其住所,所以他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无需经美国公证机关的公证,而只有乙从外国递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美国公证机关的公证,然后再由中国驻美国的使领馆认证
C.甲在中国境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无需经其本国公证机关的公证,而只有乙从外国递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法国公证机关的公证,然后再由中国驻法国的使领馆认证
D.乙从外国递交的授权委托书只需经我国驻法国的使领馆的认证即可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涉外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选项A错误,对于该授权委托书,因为甲和乙都不在美国,所以无需经过美国公证机关的公证。选项B错误,对于乙递交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国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因此乙是在法国工作和生活。选项D错误,乙从外国递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先经过所在国的公证机关公证,然后再由中国驻法国使领馆认证。
【例题。单选题】普拉克是外国公民,在一起由中国法院审理的涉外侵权案件中为原告。普拉克请求使用其本国语言进行诉讼。关于中国法院对该请求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1-39)
A.尊重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使用其本国的语言进行案件的审理
B.驳回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使用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告知由其自行解决翻译问题
C.驳回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以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但在其要求并承担费用的情况下,应为其提供翻译
D.驳回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使用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但可为其提供免费翻译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涉外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第23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