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摔伤死亡 公交公司被判赔
乘客摔伤死亡 公交公司被判赔
王女士在乘坐快速公交时,因司机急刹车摔伤,后送医院治疗,三日后,王女士医治无效死亡。王女士的家人随后起诉,要求公交公司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80万余元。
开庭时,公交公司承认王女士乘坐过快速公交并受伤。但认为,王女士的死亡与误诊及治疗不当有关。该公司不同意全额赔偿,并申请法院委托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就王女士此次摔伤与其最终死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鉴定。最终,鉴定结论认为王女士此次外伤与其死亡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交车由于急刹车造成王女士摔伤,经鉴定,其摔伤与最终死亡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结合鉴定意见,并根据王女士受伤情况,法院酌情确定公交公司赔偿3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