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在我国哪些不动产能进入执行程序
发布日期:2014-01-11    作者:聂晓东律师
在我国哪些不动产能进入执行程序   在我国,实行独特的不动产法律制度,即土地所有权制度上的国家和集体所有二元制,土地使用权出让主体安排上的国家一元制。现行能够进入执行程序的不动产主要有下列几种:

  (1)土地使用权;(2)房产;(3)其他附着于土地或者房屋之上的权利。比如租赁权、典权。(4)以不动产方法管理的特定动产,如船舶、汽车、航空器等。(5)附着于土地上的固定物,比如生长的林木、固定于土地上的机器设备、草地等。(6)准物权:水权、采矿权等等。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