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国际法考点: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
发布日期:2014-01-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中,国际公法考点较为分散,几乎章章有题,每章内容轮换出题进行考查,但题目难度不高,主要靠对知识点的准确记忆。
小编为广大司法考试考生总结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是指国家间在发生争端时,各国都必须采取和平方式予以解决,禁止将武力或武力威胁的方式付诸任何争端的解决过程。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有多种,有关国家可以根据主权平等原则自由选择。国际争端的当事国及其他国家应避免任何使争端或情势恶化的措施或行动。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是与废除战争作为国家政策的工具相联系的。“诉诸战争权”曾是传统国际法中国家的一项合法的权利。1899年和1907年的两次海牙和会及以后的国际联盟都对国家的战争权进行了某种限制。1928年的《巴黎非战公约》首次规定全面废弃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工具,禁止使用战争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方式。以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被广泛接受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