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考点之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
发布日期:2012-03-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 解决方法
1、强制方法:战争与非战争的武装行为、平时封锁、干涉、反报、报复
2、非强制方法
政治方法:谈判与协商、斡旋与调停、调查与和解/调解
法律方法:仲裁(00年)、国际法院
二、国际组织与国际争端的解决(理解)
联合国解决争端的主要作用(国际法院、联合国大会、安理会)
①联合国大会(讨论,建议-无拘束力,但有政治影响,成立常设或辅助机构)
②安理会(调查,建议-无拘束力,但有政治影响,维持和恢复和平的决议-具有法律拘束力)
③秘书长(包括斡旋、调停、充当争端或局势的报告人、协助安理会进行事实调查、提出包括区域办法在内的建议、被授权负责维和部队有关事项等)
三、国际争端的法律解决方法(熟悉)
(一)仲裁
1.仲裁的一般规则
2.国际常设仲裁法院
(二)法院方式
1.国际法院管辖权
(1)诉讼管辖权(对人管辖、对事管辖-自愿管辖、协定管辖和任择强制管辖)
(2)咨询管辖权
(3)国际法院的诉讼程序(起诉、书面程序和口头程序、附带程序)
(4)国际法院的判决:终局性、安理会执行的建议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