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经济法复习:减征所得税的范围
发布日期:2013-12-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减征所得税的范围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二、工资薪金个税变化
起征点:3500
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
①≤1500 税率3%
②1500-4500 税率10%
③4500-9000 税率20%
④9000-35000 税率25%
⑤35000-550000 税率30%
⑥55000-80000 税率35%
⑦超过80000 税率45%
【真题演练】以下4人的月工资、薪金所得,应分别适用下列何种税率?(2012-1-68)
A.张某所得5000元,适用3%的税率
B.王某所得8000元,适用20%的税率
C.李某所得20000元,适用25%的税率
D.赵某所得85000元,适用45%的税率
【答案】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