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使馆馆长、外交人员、行政技术人员及服务人员组成。
使馆馆长分为大使、公使、代办三个等级,因馆长级别不同,使馆相应地分别称为大使馆、公使馆和代办处。
大使是由一国元首向另一国元首派遣的最高一级使节。其享有完全的外交特权与豁免,也享有高于其他两级馆长的礼遇;
公使是由国家元首向另一国元首派遣的第二级使节,享有与大使相同的职权,礼遇上稍逊于大使;
代办是由一国外交部长向另一国外交部长派遣的使节,他代表本国及外交部与接受国办理外交事务。
临时代办不同于代办,他是在使馆馆长(大使或公使或代办)因故不能理事或空缺时,被委派暂代馆长职务的外交人员。
外交人员是具有外交职衔的使馆人员。包括参赞、外交秘书、武官、随员。
行政和技术人员包括译员、工程师、行政主管、会计等;服务人员包括司机、修理工、清洁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