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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3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发布日期:2013-11-05    作者:110网律师
江西省2013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江西2011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4055元。
 
2、城镇住户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1655元(19860/年)。
 
3、农民人均年纯收入:7828元。
 
4、城镇居民月消费性支出:1064.66元(12776/年)。
 
5、农民年生活消费支出:4660元(2012年)。
 
6、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第3款“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适用“各种分组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请参照江西省统计局最终审定数据。
 
备注:死亡赔偿金:城镇397200元、农村156560元、丧葬费17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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