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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行政法:司法赔偿范围
发布日期:2013-10-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侵权行为的范围和损害行为的范围。包括积极事项和消极事项,

确定标准: 

1、刑事赔偿采取无罪羁押赔偿原则;

2、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司法赔偿采取限制原则。限制是指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的赔偿只针对特定的事项,包括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违法采取保全措施和对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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