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为规避劳动关系,与关联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能否撤销
发布日期:2013-10-25    作者:110网律师
如一个企业为规避10年以上签无定期合同,不到10年时就让员工与另
一关联公司签用工合同后,仍申请原企业使用有无问题?
    解答:企业为规避法律规定不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而采取让员工与
关联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办法,实际履行中应将签订合同的选择权交给员工,不应硬性误导、诱惑员工。当员工发现上当时,应当认定自己权益受到侵害,员工应当有权申请仲裁机关仲裁,当然,首先应通过工会组织与公司交涉,争取改正签订合同中损害员工权益的行为,如经协调、调解不成时,则可进入仲裁程序。
也就是说,如果员工没有拿到经济补偿的,即与关联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有权请求撤销新合同;但如果员工已从原公司拿到了经济补偿的,原则上不能申请撤销新合同,应按新合同内容履行合同义务。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