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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买房避税假离婚
发布日期:2013-10-07    作者:孙心远律师
李燕和王东原是一对恩爱夫妻,二人膝下育有一子,结婚十年来日子过得和和美美。谁知两人原本幸福的生活却被一套房子闹得支离破碎。日前,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弄假成真的离婚案件。
  李燕和王东系大学同学,毕业结婚后二人通过自身的努力,购买了蚌埠市中心地带的商品房三套。结婚二年后,儿子的出生又给小两口带来了无尽的喜悦,一家三口生活得其乐融融。2012年3月,妻子李燕看中一套市郊的房屋并和丈夫王东商量,第二天两人即到房屋售楼处咨询购买事项,被告知因为贷款购买过两套房屋,所以这套房屋不能通过贷款审查,更不能使用双方的公积金,夫妻两垂头丧气地回到了家。晚饭时李燕突发奇想:如果假离婚把原先的房子全部划分到王东名下,自己就是无房户,再购买房屋不但能按首套房政策少交首付款,还能以最优惠的利率申请到公积金贷款。王东当即表示这是个可行的办法,第二天两人便去区民政局办理了离婚协议。
  因为是假离婚,所以李燕在书写协议时将夫妻共有的房屋等全部财产均分给了王东。十天后,李燕借了父母的15万元支付了首付款并按照一套房办理了相关贷款手续。正当李燕为自己的“聪明”而沾沾自喜并要求王东第二天去办理复婚手续之际,王东却漠然地拒绝了。王东声称双方系感情不和导致的真离婚,并无假离婚买房一说,还告知李燕尽快搬出房屋,因为该房产已经属于王东一人所有。这一突变使李燕如晴天霹雳,发疯似的找亲戚朋友调解、劝导,但已无济于事。此时王东又结识了年轻漂亮的张某,双方马上就要结婚了。这时李燕才意识到复婚已无可能,愤然将王东告上法院,要求撤销双方的离婚协议书。
  蚌山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离婚协议书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识表示,且李燕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其是受到胁迫或有重大误解而离婚,故该协议合法有效。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李燕感到木已成舟,遂申请撤回了起诉并表示今后的生活就是把孩子抚养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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