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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女友两男示爱跳河一身亡 死者家属获赔7万
发布日期:2013-09-14    作者:刘德斌律师
男孩为向小女友表示真心而跳河,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起诉至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要求该女孩和情敌赔偿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五十万余元。近日,经通州法院调解,最终死者家属共获赔偿金七万余元。
在某技校就读的17岁男孩李某和王某都喜欢同班女孩张某,对于两个男孩的爱慕,女孩张某心知肚明,但对二人都只是礼貌有加,两个男孩为此很是苦恼。
今年年初的一天,李某、王某和张某三人和其他几个同学在校外吃饭,因为王某嘲笑李某小气二人发生争执。在女孩张某的劝说下,三人离开饭店来到河边,李某和王某二人趁机向女孩张某表白,希望她做自己的女朋友,女孩开玩笑地说,你们两个如果喜欢我就从这个桥上跳下去,谁跳我就跟谁好。不料两个男孩听后真的相继跳下河,女孩见状连忙呼救,最终王某被好心人救起,但李某却因为不识水性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李某的父母把王某和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二人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五十万余元。
二被告认为李某的死亡是其自身的行为导致的,是意外事件,二被告对此不应该承担责任,但考虑到李某父母失去儿子遭受了很大的精神打击,愿意给予一定的赔偿,经法院组织调解,二被告最终支付李某家属共计七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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