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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霸王条款终遭否
发布日期:2013-09-01    作者:周斌律师

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中的按责赔偿似乎已成了一种习惯,全责全赔、无责不赔已被大家所接受,以致出现了在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后双方争着揽责任的怪象。周斌律师最近办理了一件交通事故车损保险理赔案,成功帮助当事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到了全额车损。
案情概述:2011年4月2日0时许,原告无锡市某出租车公司的出租车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的杨某发生相撞,致杨某及乘坐人员张某受伤、二车损坏的交通事故。此事故经无锡市锡山区交巡警大队认定:杨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原告驾驶员彭某负次要责任。
后经被告保险公司堪查,原告的车损定为43210元,之后,事故车辆进行了修理,原告支付了修理费43210元。因发生本次事故的车辆向被告保险公司投保了车损险及不计免赔险,原告据此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全额车损43210元,但遭拒赔。

案件处理:原告为理赔的事咨询了多家律师事务所,但都被告知保险公司只能按责赔偿,要求保险公司全额理赔无法律依据,最后原告找到了周斌律师。周斌律师在对本案进行审查后,以其扎实的法律功底及丰富的实践经验,认为保险公司拒赔不符合法律规定,并据此代理原告向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全额支付车损理赔款。
案件结果:经律师的不懈努力,最后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请,保险公司“按责理赔”的霸王条款终于遭到了否决,原告也终于拿到了全额理赔款432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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