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离婚财产分割:起诉离婚时房产证未办下来,法院怎么判?
发布日期:2013-08-15    作者:杨振中律师

案情简介:
   2006年5月,王女士与陈某结婚,婚后按揭购买了一套房。2007年4月,双方因感情不和离婚。在李女士起诉离婚时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此时对于房子问题上,李女士犯了难,担心法院会判给陈某。 
 
律师观点
   离婚时,在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法院不会对房屋的归属作出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当的,人民法院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据此,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法院只会判“使用权”,而不会对房屋的归属作出判决。不过法律也同时规定,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