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为夫妻双方与儿子,离婚时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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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谢女士与张先生于2008年经人介绍相识,两人相处了一段时间,2008年底两人登记结婚,并于2009年育有一子。2009年6月份,两人购买了一处房产,登记在夫妻二人和儿子的名下,现在夫妻两人准备离婚,对房产的分割发生了纠纷。
【法律分析】
(一)婚后夫妻共同出资买房,无论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还是一方的名下,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都应该看作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产权登记中有子女,则此房产应该认定为夫妻双方与子女共同所有,在产权登记中未约定为按份共有的,应认定为共同共有。
因此,对此房屋按照夫妻与儿子共同所有进行分割。